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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假半天,不补休!

转载自 

武汉发布、宁波晚报、中国政府网、深圳龙岗发布、惠州发布

2026-03-06 11:40

再几天


就是国际劳动妇女节了

女职工们将迎来

春节后的第一个假期

然而

打开日历却发现

今年3月8日

竟然在周日!


图片


说好的半天假

直接蒸发了!

不少人都在问

这消失的“半天假”还有吗?

能补休吗?


图片  恰逢周末的妇女节能补休吗? 图片


根据

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

第六条规定





✪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

如果适逢周六、周日,应当在工作日补假

 

✪ 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

如果适逢周六、周日,则不补假。




根据该《办法》

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

有以下4个


✪ 妇女节(3月8日):妇女放假半天

✪ 青年节(5月4日):14周岁以上青年放假半天

✪ 儿童节(6月1日):不满14周岁少年儿童放假1天

✪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(8月1日):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 

因此

撞上周末的妇女节

是没有补休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有网友发问

妇女节没有假放了

 公司能“折算”成福利发吗?

要是周日被安排了加班

加班费是按照周末算

 还是节假日算?

一起来看看

↓↓↓


被安排加班

图片  加班工资怎么算? 图片


根据

《劳社厅函〔2000〕18号》文件





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,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,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。


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、星期日,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,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。




因此

今年妇女节

被安排加班但不能补休的

加班费按照

休息日加班费计算

(日工资的2倍)


用人单位是否有义务

在妇女节给女职工发福利?


根据

《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》





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、计件工资、奖金、津贴和补贴、加班加点工资、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部分组成。其中不包含福利费用。


同时,“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”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。由此可见,用人单位在“妇女节”向女职工发放的福利,是不计入工资总额的。




因此

用人单位没有

发放妇女节福利的法定义务

除非合同或规章制度中

有相关规定、要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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